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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文輔導委員會之成員

依據本所組織章程第五點摘錄如下:

本博士班針對各研究生於第一學年結束前,應組成論文輔導委員會,此委員會置委員三至五人,由所長徵詢指導教授及研究事務委員會意見,遴選相關學者組成,並指定委員一人為召集人(指導教授不得擔任召集人)。此委員會每年應開會1~2次,評估該研究生之修課內容、研究計畫進度、資格考試科目及論文,並將研究計畫評估表、進度報告評估表、論文評估意見表等送研究所備存。